| ▼ 基本素质要求 1.
参加培训的教师须具备一年以上的实际教学经验,对网络安全课程有基本的了解,并通过授权培训中心主任根据《教师评估表》进行的自我评测;
2. 每位选派教师必须通过规定的ISEC认证课程考试,且每门成绩均在80分以上。(每个培训中心每门认证课程有两个免费考试名额)如:A级认证教师需通过ISEC_2101、ISEC_2102、ISEC_2103三门课程。
▼ 培训目标
1. 了解信息化安全教育认证(ISEC)项目的历史和发展趋势;
2. 了解并掌握目前ISEC认证体系与相应的课程内容;
3. 统一ISEC认证讲师的教学方法,掌握ISEC实验环境的安装、配置与教学方法,使讲师完全按照ISEC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4. 掌握ISEC考试系统的使用方法、了解ISEC考试业务的申请程序、以及教材和教育产品的订购程序;
▼ 培训课程
具体每一期的培训课程及时间将以传真或E-mail的形式随时通知。
▼ 资料与事项
1. ISEC信息化安全教育授权培训中心选派的教师,须由培训中心主任认真填写《教师培训回执表》并打印、传真至“ISEC信息化安全教育认证管理中心”。注明“机构管理部收”。
2. 参加培训的教师须携带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按照ISEC信息化安全教育认证管理中心指定的时间与地点报到,并领取听课资料。
3. 教师培训资料包括课程体系各科目的教学资料:ISEC专用教材;教学软件工具;教师培训班听课讲义;ISEC教师培训班“听课证”等。
▼ 认证方式
教师培训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配套实验操作水平和模版课试讲考核两个组成部分,各占50%的分数,满分为100分。
1. 实验操作水平考核
以上机操作的形式进行对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进行考核。
主要考核实验内容演示与讲解。
考试时间为60分钟。
考核标准如下:
a. 对实验相关软件工具及其工作原理的熟悉程度,满分20分;
b. 实验方案的设计能力,满分15分;
c. 实验的动手操作能力,满分15分。
2. 模版课试讲考核
主要通过演讲的形式对教师的实际教学技能进行考核。
演讲内容由参加考核的教师根据ISEC课程体系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演讲时间为20分钟。
考核标准如下:
a. 教案制作质量,满分15分;
b. 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5分;
c. 案例引用,满分10分;
d. 相关知识的拓展,满分10分。
▼ 资质说明
1. 通过考核认证的教师由ISEC信息化安全教育认证管理中心颁发“ISEC信息化安全教育培训认证教师证”和“ISEC认证教师胸卡”。
2. 其认证机构、教师信息将发布于ISEC信息化安全教育认证管理中心的网站供学员查询。
3. 认证教师资格将作为考察ISEC信息化安全教育认证授权培训中心资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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